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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法律解读(一)—质量责任与义务
发布时间:2025-01-17|阅读量:
来源: 作者:刘者律师 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法律解读(一)—质量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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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设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建筑法》第八十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关于责任者的范围,该条并没有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可见,因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原因产生的建筑质量问题,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这些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损害人可以向上述主体中对建筑物缺陷负有责任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各方共同提出赔偿要求,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由真正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而受到损害的除建设单位以外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要求损害赔偿。建设单位向受害人承担责任后,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再按照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追偿。

一、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进行,建设工程法律、行政法规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确立了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筑质量保修制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目前,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

1.纵向管理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所进行的监督管理,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中,具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实施。2.横向管理包括两个方面:(1)自我管理:是工程承包单位,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自己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管理。承包单位要按要求建立专门质检机构,配备相应的质检人员,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制度,如审核校对制、培训上岗制、质量抽检制、各级质量责任制和部门领导质量责任制等。(2)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建设单位对所建工程的管理。它可成立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对所建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也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理管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推行监理制,我国也正在推行和完善这一制度。

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是投资建设工程,并对建设工程享有所有权的主体,它对建设工程质量最为关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依法发包工程的责任

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发包,选取具有技术和经济实力、享有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来承包建设工程,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同时,还进一步规定,对于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招标。

(二)委托监理的责任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应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对于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有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三)依法报批、接受政府监督的责任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完成后,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文件,不得使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遵守国家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责任

遵守建设工程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更改和破坏。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也不得明示和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自己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也必须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五)提供资料、组织验收的责任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建设单位都负有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工程有关原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齐全的责任。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在工程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如建设单位未尽上述责任,将分别受到限期改正、责令停工、处以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单位、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