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部专职律师,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甘肃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一只船社区社工委员会委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治理及争议解决等民商事案件。
先后为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兰州市建设稽查执法大队、中车兰州机车公司、银联商务甘肃分公司、兰州新区城投公司、兰州工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兰州航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兰州外语职业技术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等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提供法律服务。
执业以来,先后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百余件,其中代理的中铁某局与被告某铁投公司、某铁路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PPP项目,诉讼标的8000万),甘肃某建投公司与某学院、第三人某劳务公司、杨某、赵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6800万),甘肃建投某公司与某市政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1100万),兰州某园林公司诉兰州新区某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1300万),瓜州某公司诉某北京公司、瓜州县某公司、某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PPP项目,诉讼标的1700万),甘肃某建投公司诉甘肃某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案件(诉讼标的4600万)等取得良好的裁判结果。
执业以来,参与了大量非诉讼业务,其中包括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沙井驿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总投资30亿元),通定、定临高速公路银团贷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总标的额135亿),TA-20基础教练机研发法律尽职调查项目(项目投资12亿)、中车兰州机车劳动服务公司大集体改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甘肃电力咨询服务中心改制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甘肃国际狩猎公司注销专项法律服务等。
执业以来,先后撰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靠背”条款的理论与实践》《政府内部变更项目主体对合同影响的认定与思考》《施工合同因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时工程价款的认定》《诉讼角色与法律关系—以挂靠与转包为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绿化工程质量责任划分探析》《委托代建工程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多个主体就同一工程主张工程价款之诉的协调合并》《最高院关于实际施工人认定的25条裁判规则梳理》等100余篇实务文章。